医疗废物概述


作者:朱江

一、 医疗废物概念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1.8修订)第2条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传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第3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 医疗废物的分类

1、 国外医疗废物的分类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环境健康中心将医疗废物分为5种类型:传染性废物、锐器、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其他有害物质和普通废物。

美国环境保护局、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将医疗废物分为一般医疗废物和特殊医疗废物。特殊医疗废物可分为:传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细胞毒性废物、化学废物、重金属废物、压力容器、放射性废物9大类别。(医疗废物管理与污染控制技术  第2版  史昕龙 赵由才主编  化学工业出版社)

2、我国医疗废物的分类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将医疗废物划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类。

三、     深圳市医疗废物检查监督

(2015年深圳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结果分析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朱丹  中国卫生产业2016年01期)

1、检查方法

设计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置专项监督检查表》,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制定医疗废物、污水排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管理责任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运送和处置情况;污水排放的具体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因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被行政处罚情况等。

2、深圳市目前仅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已经不能满足全市各类医疗机构处置医疗废物的需求。

3、污水处置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医疗废物法律规定

1、 法律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 标准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3、文件

深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若干规定(2004 12 1);广东省卫计委粤卫函[2018]10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2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名录。


深圳中南医学检验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 粤ICP备16057667号-1